要做孩子身旁的灯
算是《要有光》的读后感吧。
要有光。要做孩子身旁的光,不单单是让光照亮到孩子身上,同时我们自己也得有光,我们自己得成长、得学习。我们和孩子,要互相陪伴,共同学习,共同成长。而不是,孩子被全部的光刺得睁不开眼睛,而父母在黑暗中看不到光明。
尽量避开养育孩子的那些大坑。出问题的孩子,各有各的问题,但是概率很高的,有那么几种:一是留守儿童。父母缺失,或者离异,爷爷奶奶带大,管养不管教。现在的孩子,真正有缺吃的,太少了,而精神上面的缺失,太多了。二是,家庭问题,家暴,父母离异,各自又有家庭的,或者仍然纠缠不清的,拿孩子出气的。第三种,父母高知,家庭条件优越,管教非常严格,除了学习,其他的事都不需要做……——我写给老张的信。
在看完《要有光》之后,写给老张的信中,其中一段这样写。
其实第三种,更接近书里海淀区的例子,也是最容易让人忽视的。
爸爸原生家庭条件好,爷爷奶奶看不起妈妈。爸爸隐形人。孩子平时是妈妈带着,周末去爷爷奶奶家。妈妈带孩子是一种理念。到爷爷奶奶家,全部打破。各种不对。
孩子心里逐渐变成一种扭曲的状态。谁对谁错?听谁的不听谁的?都要听。孩子面前都有权威。
普通家庭是这样。
大部分普通家庭父母都是双职工,在工作中没有多少权利,回到家中,家就变成一个权利争斗场,都想要在孩子面前树威严。更糟糕的是,平时帮忙带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是姥爷姥姥,忘记只是帮忙,而不是主导。姥爷姥姥还好些,因为大部分家庭都是妈妈承担较多的养育责任,和姥爷姥姥有冲突了还能缓和。最严重的是书中的这种,妈妈承担较多的养育责任,爷爷奶奶帮忙带娃。老年人没有分寸的隔辈亲,插手小家庭缺少边界感,爸爸夹中间索性隐身……
每个人都有理由,都觉得委屈,都不容易。可是这是谁的错呢?
也许是时代的错。社会的错。
生活在60,70年代的老年人,与80,90年代的中年人,和90,00的第三代人,社会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拿着早已经不合时宜的“吃饱穿暖”的想法,套在现在“我是谁?我该怎么办?”的年轻人身上,不出问题都难。
现在的年轻人,早已经看清了这一切,所以索性不结婚,或者不要孩子。也未尝不是一件坏事。
100年前鲁迅先生说,我们如何学会做父母?实际上100年后,这个议题还没有开始。我们是天然地做了父母,所以当面对孩子的时候,我们其实并不是一个成熟的大人。
此题是否有解?
有。活到老,学到老。和孩子一同成长。
这是我的答案,也是我努力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