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生成图片...
正在生成图片...
上初中的时候,学校附近路边摊卖的炸里脊串很好吃,一放学就围满了人。排队的时候,我的眼里只有吃的,但有个同班的女生尚存理智,在人群里认出了我:“你也喜欢吃啊!”
后来我俩就每天一起骑车回家,还常常一起买书、买磁带,之后再交换。杂志的命就没那么好了。那时《读者》卖三块钱,我们一人出资一块五,从中间广告插页把杂志一分为二,看完各自的部分再交换。
《读者》的广告插页上印的是戴尔电脑的广告,设计得很直白,产品图下写了型号和价格,从两千多的到一万多的都有。她说她每次看到这页广告,就会想到以后要赚很多很多钱,买最好的电脑。而我想的是以后我每个月只要赚三千块,第一个月就能买一台电脑,之后每天都能喝奶茶玩电脑。她说我没出息。
三岁看大,更何况十三岁。
有一次学校提早放学,我们俩就一起去书店,逛到平时放学的时间再回家。刚到家,我妈就问我去哪了。我说没去哪啊,正常放学。谁知班主任已经跟她互通了消息,所以她会才这么问。我早该想到的。初中生的智慧还是比不过成年人。
之后我说什么都没用了。家长对小孩的忠诚看得太重,说谎一定是为了掩饰什么滔天罪行。
第二天班主任分别找我们谈话,我俩确实只逛了书店,口供一致,抓不到痛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