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虚构。
涉及同性关系,自行避雷。10.20
散心的旅游途中,就遇见她了。本来只是买奶茶,但是这人坐在店里,她对我太有吸引力,鬼使神差地就坐在她对面。(居然真有人会从头到脚散发着一种吸引女同性恋的气质。)听到我向她要联系方式,她有些讶异。大概惊异于我居然同样喜欢女生。她说叫她敏。也许是明?但是还是称她敏好了,毕竟我的初恋名字里有明呢,我实在搞不清前后鼻音。一段露水情缘罢了,我也不需要知道她真的叫什么。于是我说叫我伊。当天下午我们就已经相当熟悉了,并且相当合拍。也许是一开始我的目的就不纯,她邀我第二天去她家留宿。我与敏默契地不谈个人情况。不过她居然抽烟。路上我们停下来,她拿出烟,点燃,纤细地夹在指尖。第一次近距离看一个女人抽烟,我盯着她看了几秒。她抖了抖烟盒,“你抽吗?”“不,不。我不抽烟。”我急忙拒绝。可能看出我对她抽烟的好奇了吧。她沉默了一会。“感觉你可能会在意,不过我目前只有你这种关系的女友,不过长期一点吧。”她又顿了一下,“而且我挺健康的。”-第二天如约到她家。她家很小而且很乱,但是是干净的。敏开门的时候穿的很随意,甚至给人一种睡眼惺忪的感觉(但其实已经是晚上了)。其实来之前我觉得自己有点太冲动了,但是看到敏我就只剩冲动了。敏洗完澡,几乎只穿了内衣和一件睡衣上衣就出来了。她坐在我身旁,我毫不掩饰地盯着她,敏假装没看到。也许真的是我说的吧,“我想亲你”,那个声音说。于是唇与唇相及(我这时才发现她有唇钉)。褪去衣物,她的左肩有纹身。我不知她的眼中是虔诚还是亵渎的兴奋,她拂过高中在我大腿上留下的肥胖纹。轻吻,轻吻。几乎语无伦次,我只能轻声叫她(但是叫一个敏字总之还是有点无力)。敏吻了我,放慢动作,问我这具身体的一切,年龄、痕迹和一切感受。我对性事向来羞涩,但是面对同样的躯体,我却无时无刻不在希望她的吻。-读者,也许你会认为我随意甚至不自重,但我无法苟同。正如我前文所说的露水情缘,这本就是一次转变心态的旅游。旅行的伟大终于社会身份的短暂剥离。何况我向来认为性并不需要多么深厚的感情作为基础。也不认为在双方单身(情感上的)且自愿的性关系有什么不道德之处。与敏做爱的时候,我不知她眼睛里是什么情感。其实我也不能分辨我对“她”的渴望到底来自于对女性身体的崇拜还是自渎的冲动。还有很多事情我不愿意再写,我也问她要了一支烟,但是最终只咬开爆珠,就作罢了。可惜我不能再和她成为朋友,但其实我们已经是朋友。-那天之后到我离开前,我们就只再做过一次(一部分原因是她精力很好)。敏看出我是第一次和女性在友谊之外亲密接触,果然经验丰富。我的初恋确实是女生,但我从来没有和女孩交往过。离开前一天,我直接住在敏家了。第二天她送我去机场。女友这个词多么微妙,浪漫与友谊的界限到底在哪呢。“‘性友谊’,你读过昆德拉吧。”我最后说。-写后记本来是想写同人文。但是写到后来,同人什么的反倒没有这么重要了。于是我索性不再考虑敏是什么样的,而是我想写什么样的东西。之前描写过女同性爱,现在是女同性性。其实我想表达一些关系的模糊性,不知是否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