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东西
搬了一件东西到家里去,好巧不巧,家住在顶楼上。
那物件是好早就想给家里添置的东西,之前犹犹豫豫的,后面索性一狠心把它买了下来。
快递送到的时候,我看见快递上的几个大字—大件运输,我就知道自己即将摊上事了。快递小哥好意地帮我抬到单元门口,不好意思耽搁别人太多时间,于是决定后面的过程自己搬。
我住的是那种老小区,没有直达电梯,只有狭窄拥挤的楼道。一位抱孙子的老妇人看着我,感叹道,运冰箱的吧?真不容易。我决定用习我学生时学到过的杠杆定理,把物件的一头放在楼道上,再跑过去把它翘起来。但这楼道的设计者像是和我有仇似的,当物件完完全全立起来时,刚好就卡死在天花板上。
墙壁的白灰簌簌地落,一身的黑衣服不一会儿就白了。汗水沿着脸颊奔流般滚了下去,早上才洗了的身子,不一会儿就湿透了。
现在是初秋,暑气还未完全褪去,今天的云很白,天空中是一片美丽的蓝天。我呼吸着空气,里面的气体从山里面传来,我保持着节奏,聆听着楼房外鸟儿的声音。
我终于把东西搬上去了,汗流浃背,家里养的三只猫好奇地看着我。还未等我反应过来,它们就跑进了纸箱的破碎处,原来我是买了一件玩具给它们。
谈写作
曾经我很讨厌写作文,总是写写写,动不动就是八百来字一千多字,一写就要被迫地呆在房间里,绞尽本就不多的脑汁。那时候的我,本来就不适合写作。
写作其实不能算是写,而是把自己人生的经验和感悟表达出来。一个小孩子是没有什么感悟的,他只知道太阳是热的,水是冷的。但一个成年人眼中的世界就不一样了,他已经见过人与人之间的狡猾,这个世界的疲惫,还有自己本身的微不足道。
写作,就变成了求道。
我现在喜欢写作,尽量每天写一篇,原来总是希望有人看到,但后来一想也罢了,把写作留给自己,倒也是秘密一件。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忘记了写作,以至于当我想再写时,已经变得困难了。笔耕不缀,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实际上却很难,任何需要长期坚持的事情都是反人性的,因为人本来就像小时候一样,就想贪婪地玩的。
我很遗憾短视频夺走了我们太多的注意力,不断被刺激的大脑阈值,将其称之为电子鸦片倒也不足为过。人工智能的出现让许多人惊慌不已,但我认为写作是人类最后的一道堡垒。只有保持写作,保持大脑独立的思考才不会被机器给替代掉。不然的话,肉体之躯又如何和钢铁匹敌呢?
我现在喜欢写作,把其当作每日洗脸刷牙一样的小事,写完了,平平静静地去度过每一天。不求写得有多么跌宕起伏,只希望以后读起来心中能感快哉,倒也就足够了。
我的狗
我的狗很小,小小的一只,刚开始以为是茶杯犬,但后来它又长大了,变成了比茶杯大一点的一只。
狗贩子告诉我它是小鹿犬,可等我把它养大之后才发现,这是杂种犬。顾名思义,就是土狗和品种狗混合的,沾上了土狗的名气似乎就在狗界显得不好听。
它的身子虽然小,但是也挺聪明。很贪食,每一次带它出去,总是把鼻子整个地杵在地上,觅食。幸好我这样的小地方还没有下毒药害狗的人物,不然我这一条贪食的狗早就在幼犬时期一命呜呼了吧。
它粘我,就像是把我当作它的父母一样。专家都说,狗这一辈子一定需要一个领导,只要认定了这个领导,就会跟他一生。可见狗是忠诚的代表者,可为什么在称呼社会上的一些人为狗时,会变成骂人的词呢?
我这条小狗的生活很简单,吃饱喝足之后就躺在我脚边睡大觉。它这辈子似乎和鸟类有仇,只要一捕捉到鸟的鸣叫,不管睡得有多沉,也会马上跳起来汪汪地叫。
我真希望这条小狗能陪我久一点,但它的寿命就这么多。我已经从它的嘴之间看到一些白发,深知它已经开始走入狗生的后半程了。
但愿我能在后面的日子里多陪伴它一些时间,就像它突来乍访,当时寂寞孤独的我一样。
猫和狗
回到楼顶的生活很愉快,有三条猫和一只狗。
我享受和这些小动物在一起的日子,因为你不用防备,可以卸下在人类世界里厚厚的伪装,自然地去享受原本就该有的生活。
人类太聪明了,这种聪明反而时常伤害了自己。一个性格像小猫小狗的人会如何在这座森林里生存?我不看好,我担心这个人会马上被别人生吞活剥掉。
当然动物们都是有欲望的,连小猫小狗也有。贪欲,是最简单的欲望,小猫想去吃小狗碗里的食物,小狗咧起牙恶狠狠地逼退小猫。
但幸好这些动物们都不太聪明,他们吃饱喝足了就只想睡觉,不会想去剥夺别人的食物,也不会想去产生更多的欲望。
和小猫小狗在一起时,我很平静。如果有人要问我,有什么要好的朋友时,这些动物一定在我心里独树一帜。我也很希望自己是一只简单的动物,这样就可以从许许多多的欲望中抽离出来。我们现在有了飞机和汽车,马上就要移居到外太空空间站去。但那时候的我们就一定比几千年几万年前的我们,更快乐吗?
洗掉
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出租屋里的气味给洗掉。
那种肮脏刺鼻的气味就像是针尖一样不停地扎在皮肤上。
我们所有人都有不想回忆的一刻,那些在大城市漂泊的日子,那些绚烂的霓虹灯背后,是自己不想被别人察觉到的隐痛。
衣服洗了晒干,家乡阳台上阳光传来的热度刚好。一切都红彤彤的,这座小城才是刚刚苏醒一般。
小城市比大地方更过活,那是一定的。宁静,拥有缓慢的节奏,不那么急躁。在大城市,大家都像是上满了发条的机器人一样争分夺秒,直到某一次身体传来警告,才惊讶地发觉,原来自己是肉体之身。
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两边摊贩的叫卖声络绎不绝,阳光洒在每一个人的头顶,像是一层薄薄的雾。我喜欢这样的雾,慢慢地走进雾当中。
书店
久违地走进书店里,和以前一样,里面都坐满了小孩。
和我当时不同,那群有趣连篇的漫画书都变成了他们手中的作业。可惜,似乎是时代的原因。
来到书店的第一件事就是拿一本图画册,这是开胃好菜,不用看文字,只是看那些色彩缤纷的图案就好了。跟着图书的作者去环游世界,这或许也是大多数人喜爱读书的原因。
匆匆翻过几本小说,因为座位都被连着赶作业的孩子给坐满了,只能站着看。事实证明站着看是不行的,精力会被疲软的下肢给分走掉。总是咬着牙读完一篇短篇小说,一看是韩江,心中慰藉,难怪读得这么熟悉。
曾经以为不看书的人是可怜的,这辈子少了多少乐趣啊,后来发现有这种想法的人才是可怜的。原因和我对旅行的看法一样。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为了让一个人的心胸更宽阔,容纳得下一切,而不是变得高高在上,变得苛刻起来。不然,两个人在那里互相比较,谁看的书多?这又有什么意思呢?
时间耗完了,准备走了,在这个咨询爆炸讯息飞快注意力分散的时代,我很庆幸自己还能走进一家书店。
辫子姑娘
有那样一个辫子姑娘,她从小地方来到大城市,带着大包小包,渴望在这里种下她的梦想。
这样的辫子姑娘,大城市里多的是,她灰头土脸地住进城市的集中营里,从狭小的窗户栅栏里看城市的第一缕日落。
这样的姑娘工作,再工作,不分昼夜地工作。她头上的那条辫子一直没变过。她不会城市里时髦的发型,爆炸头对她来说太过于惊吓。性格保守的她就梳着一条辫子,当然也穿着家乡带来的衣服还有那条发皱的牛仔裤。
辫子姑娘会在城市里遇见她的丈夫,当然对于这样的丈夫来说,辫子姑娘最容易搞定。辫子姑娘顾家,没有什么爱好,生活上节节省省的,连结婚婚礼上的那枚戒指,也是选商店里最便宜的。
这样的辫子姑娘爱她的丈夫吗?很难说,但至少这个丈夫给力她一个梦想的小家。她的丈夫也和她一样,或许大她几岁,在社会里摸爬滚打好多年,深感社会里的险恶。他梦想的是,每晚回家之后能有一个做好饭等他的人。
这样的辫子姑娘被现代的社会潮流所唾弃,她的丈夫也理应受到辱骂,更悲惨的是他们的孩子,更是他们两人没有活出自己的典范。
但辫子姑娘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她做的只是重复她母亲做的一切。或许那个时候更简单,她的父亲只是靠一辆自行车就搞定了她母亲。
这样的辫子姑娘会衰老,她会在城市的空间里失去自己的青春,她会迎来自己的孩子,也会因为更年期的到来而变得暴躁。
但不变的是她头上的那根长长的马尾辫,就像是她当初来的那样。
离开泥镇的头一天,一切都很平常。
和同事们匆匆吃过晚饭,这个自己呆了一个月的地方,马上就要告别了。
初到这里的时候,很紧张。想到灯红酒绿的上海,岂是我这样一个乡下汉可以来的地方?看到飞机转了几个弯,又跟着跑车师傅过了几个卡,停到一栋老旧房屋下的时候,我连下巴都给惊掉了。
原来这是泥城,和上海市区的关系不大,而且更糟糕的是我被中介给坑了,要在一间狭窄龌蹉的房间里挤一个月。
每天去坐顶头上司的车,然后再幽幽骑自行车回来。刚开始还是好奇心不定,虽说四周都是乡下,有人家的农田,还有一汪流水。总想发现个不一样。走过一些嘻闹的摊贩,擦肩而过叫卖大公鸡的喇叭,原来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下,大家都大大小小地一样。
初住到这房间里时,总是不甘心,想到自己怎么给睡了个这么样的地方,又想起同事们睡的公寓房,总是气得牙痒痒。后来又自己把自己说服了,这里怎么也得住人的,农民工也住,我这样的人也住,难道我这样的人和农民工又有什么不一样吗?
在这里久的时候,就会看到一些底层现象,比如农民工大哥们吃饭喜欢光着膀子吃饭,饭总是添得比脸还高,体力活干多了,需要更多的碳水补充。路边卖菜的大妈大爷就是周边的农民,每天卖的都是新鲜菜,一堆菜满满才五十来块钱,他们就这么叽叽喳喳地在马路边坐一下午。
还有那个10元理发的师傅,装备可是简单,一辆摩托车,车尾挂着个塑料板凳,有客人来了,他就从兜里把剃刀拿出来,一张大油布这么一挂,两分钟就把发型给理了出来。
当然,这周边的顾客大多要的都是平头。
出门在外久了,就想家了,自己就像是瘪了气的气球一样,想要回家补补。
今夜,顶头上司好心地带我四处逛逛,这里是什么,那里是什么,这片湖是什么时候修的,湖的对面又是干什么的。
我吹着夜晚的凉风,借着风的酒劲不停地在想——原来我们一直都在体验着,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