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要强,在所钻研的领域上也颇有天份。成长求学过程中,从未有过大的问题。反倒因为其要强凌厉而做出来不错的成绩,并建立了不大不小的威信。
总之,在原有求学工作的那个西方世界的文化里,如果持之以恒地发展下去,行至中年,成为一位科研大佬、学术大家,或不难。不过,那他一定是个个性十足的人,必定不招东方世界里尊卑有序、无以才论的文化的待见。
多年以前,做客南疆。酒席之间,他曾因不喜欢喝酒便断然拒绝几位地方官员的劝酒,闹得众人尴尬。他却不以为然,以为喝酒与否是个人喜好,干嘛非要强求一律参与这个服从性测试来干杯卖笑。被一个已然在当地混得如鱼得水的同门笑着调侃,他到 四十能干到中层副职已经不错了,让他加油吧。
他从未真正在意过,这段讽刺。不过干个狗屁副职,哪怕正职,副总正校,也的确不是他的追求。粪土当年万户侯,其意肉食者鄙,对之不屑一顾。
如今身到中年,身份上果然应了那句讥讽。除了依然不屑与官宦为伍,但心理上多了另一份认识。那便是,这里的文明程度还是太低了,此地官员的本质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屏蔽众人,摘取他人业绩,求自己政绩功名,后瓜分所攫取之利益,然后自矜其能,然后表面一片繁荣。一帮业务水平极差的人,一旦跃居高位,也会凭借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人模狗样、风生水起。
官僚们为了既得利益,给这个社会裹上一层厚厚的又臊臭无比的旧棉被,死死捂住。外面人类社会目前真正文明的风,却刮不开被子任何一角。
在他看来,目前可能的解法,也就只能靠着气候变暖,让他们自己捂死自己,或者索性远离这个恶臭之地。
他明天去做肠镜,服用了催便剂没什么反应,房顶的流水却已然止不住了。
这个悲惨的现实。
贝叶斯,生于 1702 年,英国牧师,业余数学家。贝叶斯定理是贝叶斯的朋友,在贝叶斯死后两年,整理其遗稿并以贝叶斯的名字发表的。其实,贝叶斯本人不知道其发现会被发表而且对计算机时代产生出的巨大影响。
贝叶斯定理,讲的实际上是,当我们获得新证据时,我们应该如何更新自己原有的判断。教给我们,认识一件事或一个人靠谱与否的逻辑,其实分三步:
1、先验。就是得有个最初认识或猜测;
2、似然。有了新证需先判断证据可靠程度;3、后验。即,叠加似然新证更新先验判断。即:
P(A|B)=P(B|A)*P(A)÷P(B)。公式中的每一项都有明确含义:P(A):在看到任何证据之前,你对事件A发生的“先验信念”
P(A|B):观察到证据B之后,你对事件A的“后验信念”——更新后的认知P(B|A):如果A是真的,那么观察到证据B的可能性有多大P(B):证据B本身出现的总体概率。贝叶斯定理,不允许你无视证据,但也不希望你的判断,被任何一单似然证据而绑架。因为判断的确定性,是来自于所有证据信息的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