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説生活中要注意不要得罪有權力讓你做成事的人,比如一些判斷你是否有資格的人,不要怕得罪有權力懲罰你的人。
這是因爲在一個健康的社會結構中,人們不會賦予一個剝奪他人權利的人太大的個人裁定權,換句話說,一切剝奪他人權利的權力,都受到嚴格的流程制度和組織的約束。
而爲了減少管理成本,往往會給予一些擁有辦事權力的人很高的自我裁定權,這意味著這個人有很大的權力去決定你能不能額外做成一件事,某種意義上的閻王好過小鬼難纏。
在畸形家庭中長大的孩子經常處於應激狀態,價值觀正好和文明社會(中性詞)的潛規則反著來,不把這個問題相通很容易吃虧。
商業要思考誰有管理權,誰有經營權,誰有獲益權,這是以經濟爲主的現代社會的思考模式,在我看來,家庭政治中就可以鍛煉這方面的能力,多去分析自己家庭的政治形態和組織架構。管理權和經營權可以粗糙的類比我上面説的兩類人。
威脅和武力是戰爭未被經濟強綁定時的思維模式,雖然現在不怎麽用了,但是作爲人類的組成部分也不能一點不知道,簡而言之,威脅很明顯的會打破所有經濟規律,是不受思辨所約束的,生活的地方越是離文明距離遠,越是要加强這方面思維鍛煉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