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又一》系列
其四 虔诚
我也不知道这个故事应该从哪里开始讲起,因为不知何时,我才发觉她一直住在我的左心房。这也正是我对魂灵终将前往哪里,独属于自己的答案。
今天是难得的休假,我和往常一样提前五分钟出门,刚锁上出租房的房门就听到李奶在楼下喊我。说是帮她从储物室的顶柜拿东西,她孙子这几天要过来住。“这不快暑假了嘛,孩子想来玩几天,我就想先把他的床什么的铺好,才想起来当时让你和阿然给拿到上面去了。”老人家身体不好,经常要佝偻着腰走路,孩子们又都在外面学习打工,日常一些比较重的活我能帮就帮。李奶也是我的房东,刚毕业那会经济困难,如果不是她愿意用低价将房子租给我们,恐怕我也不会在这座城市生活下去。我边帮她把东西从屋顶上的柜子搬下来,边不禁感叹道:“是啊,没想到这么快又用得到,这次博文要住多久啊?”老人家笑着摆摆手。“都四五年了,不算快了!文仔是他父母要来办点事才跟着来的,估计住不了几天。”她靠近我想帮我抬东西,我摇摇头。“没事没事,我一个人行。赶得这么急,总得让孩子休息长一点吧,也可以多陪陪你老人家。”这是一座老旧的城市,渐渐地已经跟不上时代汹涌的洪流,破烂而又低矮的屋群,走动的人中多是迟缓的老人。这里的年轻人要上班还是干什么,得过桥去,到远处高楼林立的大厦去。“孩子总要发展的,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志仔这么有出息,总得出去谋生活。”她拍了拍我的后背,示意我把东西放到房间里就行了。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看着她,虽然说得豁达,可是眼神里的落寞是不会骗人的。“哪里的话,博文很聪明,将来肯定能成大器,到时候李奶你就享大福啦!”再出发时,比预计的时间晚了几分钟,等我到店里见到老朋友,他刚好等了十多分钟。我们有一个习惯,约定好去哪时,总会提前五分钟与对方相遇。我们聚在一起总会先涮一顿牛肉火锅,然后到电玩城玩一个下午,或者看一部冷门的电影。不过今天有些不一样,可能是连日的工作导致的身心疲惫,我提议去海边坐坐。又是一个漫长的盛夏,现实的风景总是容易和梦相交融。因为有一个小时的车程,我们决定各开一段路。瘫坐在副座上,视野里闪烁着江面的磷光,空无一人的长堤一到晚上便会聚集很多人吃喝玩乐,好久没有见到那样的风景了。闻得到那股咸湿的气味,真令人怀念。朋友又劝我搬到桥那边住,但是我拒绝了。确实一直住在这里上班通勤,日常活动什么的都不方便,也给我的发展带来了很多影响,但我心里还是离不开那间破败的出租小屋。我们在沙滩上架起遮阳伞,朋友说去买今晚烧烤的食材,我便无聊地望着来往的游客,回想起我们大学的时光。同样热烈的夏日,我坐在病床边睡着了,模糊的意识里只有她的画笔触碰屏幕的微弱声音和烦人的蝉鸣在盘旋。然后门被猛地撞开,正是我朋友冲了进来,喊道:“就知道你们在这里。要不要去海边,我知道一个好地方,可以免费提供烧烤架,而且烧烤半价呢!”我睁开朦胧睡眼,略带迟疑地看向她,但她表现得很感兴趣,随即放下了平板。“可以可以,这下不得不去了!在这里待久我人都要发霉了!”她将手放到我手上,轻声问道:“走吧?放心,没什么大问题的。”我们来到的沙滩便是我现在待着的在一片,后来我们也常来,只是次数渐渐少了。如果不是她,我根本不会留下这么多美好的回忆。正当我又要陷入其中,朋友塞过来一瓶冰汽水,调侃道:“发什么楞呢?发消息让你过来帮忙拿东西都没回。”“啊,抱歉,没看手机。”我接过汽水,又看了看他手上喝的。“怎么只有一种啊?”“无所谓吧,这种不是你喜欢的吗?”“阿然在的话肯定要骂你的。”朋友听了只能无奈地尬笑几声。并排坐下时,太阳已然向天际线沉下半边,赤红的余晖铺满整个世界。如果只是聊一些工作和生活的琐事的话,我不会欲言又止。于是我开始质疑自己,是不是也感受到些许的孤独。在我恍惚之际,远处传来烟花爆炸的声音。我眼前竟浮现出那个夜晚,一起蹲在海边时,点燃仙女棒的她的侧脸。心猛烈的抽动了一下,我才释然地笑了。我喜欢着她,我从未像现在这样能够如此确信。我们谈起了很多过去的事情,比如一起去爬山看流星但是刚好错过了时间,结果只是在山顶露营了一个夜晚;比如自驾游却在半路抛锚,到不知名的村子寻求帮助刚好碰上他们的节日;比如去划船时,自己失足掉进水里时,一睁眼发现他们两个也跟着跳了下来。真的是,蠢得要死。返程时,我们去了一趟养育中心,给孩子们带了一些食品和衣物玩具。就是在这里,我第一次与她相遇,人生的轨迹就此改变。大晚上院长还是不辞辛苦接待了我们,为我们冲上热茶。“才一段时间没来,感觉这里又变了不少呢。”我环顾着四周多出来的饮水机、桌子什么的,上面都贴着捐赠者的纸条。“因为大家都很热心啊,有很多人捐赠了很多东西,我就想着改善一下孩子们的居住条件。”“在这里长大的孩子肯定都会成为阳光的人的,阿然也会感到高兴的。”“说起这个,我刚好有东西要交给你。”院长出去拿进来一个皮箱子,推到我面前。箱子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我小心翼翼地将其打开,里面堆放着干净的衣物和首饰。“前几天打扫旧房间的时候,发现阿然在这里还留着的一些东西,想了想,觉得还是交给你比较合适。”她是在这里长大的孩子,但对于她在这里的故事我了解得不是很多,如果当时多问问就好了。这个项链,我以前经常见她戴着呢。最后我只拿走了它,其它的东西可以分给其它的孩子们或者卖掉,我让院长可以随意处置。到家时,看到楼下的窗户灯火通明,我就知道是博文回来了,顺带去打声招呼。老人家睡得早,但孩子可就不满足,便带他到自己屋子。刚好有两个游戏机,打了两三小时,博文眼皮都睁不开了。我便拎着他到阿然的房间,我总会定期打扫的。后来我开始写日记,拙劣的文字,在几年间挤满这本笔记本。公司的同事们邀请我参加他们的夜场,庆祝我的升职,盛情难却之下改变了自己的日常,却又在结束时急匆匆脱离酒味弥漫的饭店,独自关上空荡荡的房子的铁门。我第一次喝醉了,再次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客厅的地板上,浑身动弹不得。安宁得只听得见秒针跳动的声音,模糊的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多少年前习以为常的风景此刻居然涌出丝丝的怀念。那会应该是刚入夏的午后,我把饭菜做好后急着出门,敲了好几下门里面都没什么反应。“阿然,阿然?我去上班了,桌上的午饭记得吃啊,别太晚凉了。”以为她没醒我就想开门叫醒她,却发现她坐在桌前好像在写什么东西,听到我开门的声音又慌张地把它收起来。“不是醒着吗,这是在做什么?”她脸颊微微泛红,小声嘀咕道:“写日记——”“日记?写的什么?可以给我看看吗?”结果遭到了强烈的反抗,只能作罢。印象里那是一本巴掌大的笔记本,封面是卡通图案,边角已经卷了。她以前老爱买这种小本子,堆满了一整个桌柜。那本日记被放哪去了?我始终想不起来。打电话跟领导说明迟到的理由时,领导说我该休息了,给我放了几天假。我握着手机站在楼下柿子树旁,尽是迷茫。李奶知道了,就让我带博文去附近转转,孩子闷了一天了。我们去游乐园坐云霄飞车,闯鬼屋,还看了电影,再回到柿子树下时已是斜阳,身心俱疲。博文突然拉住我的衣角,问我:“志叔,那个姐姐房间里的画,是她画的吗?”“……哪个姐姐?”“就你隔壁那个房间啊,里面好多画。桌子上还有好多画笔。”“嗯,是她画的。”“她去哪了?”我说:“她不在了。”孩子只是“哦”了一声,便没再追问了,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我亲眼见证了每一幅画的诞生,就在客厅桌子上,总是摆满各式各样的画具。她画的时候很专注,我就默默地坐在她身旁,注视着阳光穿过缕缕发梢。不时需要拿什么东西时我会帮忙递给她,她则是头也不回地说谢谢,视野从未离开画板。虽然是不值一提的,朴素不过的日常,点点滴滴组成了我最放松的,最温馨的时光。博文要回去了。他要跟我借书看,但是我没有小孩可以看的书。他摇摇头,说他看到阿然房间架子上有本漫画。我跟他走进去,那漫画是之前我给她买来当参考的,书脊已经被翻到开裂了。那会她爱不释手,总会冷不丁地问我:“所以,你喜欢这里面这种女生啊?”
我将漫画拿下来,书页间飘下来一张纸。我知道,那是从那本日记本撕下来的。“今天中午他回来吃饭,买了楼下那家烧鹅,我咬了一口说太咸了,他说那别吃了,我给你煮面。结果面端上来,他忘了放盐。我们对着那碗面笑了很久。”下面还有一段话。“虽然每天过得磕磕绊绊的,但是只要两个人一起的话,我想就这样活一辈子。”看我愣得出神,博文抬头问我:“叔,你怎么了?”我说没什么,并把漫画拿给他就让他走了。我曾经问过阿然:“话说你还没找到心仪的房子吗?我看你最近都没什么行动。”她总是回我:“没呢,没有看到我喜欢的。......你很想让我搬走吗?”原来这就是答案。很快就是初秋了。李奶有天早上在楼道等我,说给我腌了点萝卜。我说不用麻烦,她还是塞了两罐过来。
我接过来时她看了我一眼,说:"小志啊,你最近是不是瘦了。"我说没有吧。"阿然那丫头以前也老这样,吃不好就瘦,瘦了还不承认。"她说完就转身回屋了,门轻轻带上。我站在楼道里,手里的玻璃罐温温热热的。那罐萝卜腌得咸淡刚好,阿然以前也爱吃。“李奶的手艺比外面的馆子好多了,你要不学学?”我便试着腌了一次,做出来齁咸齁咸的。她鼓励我说第一次不熟练很正常。把萝卜罐放在家里后我就去上班了,在地铁上靠着门站着,眼前是飞快掠过的隧道灯光。我忽然想给她发信息,说:“今晚有腌萝卜吃了,李奶给的。”拿起手机,划到她的名字。聊天记录停在三年前。最后一条是她发的。“你要回来了吗?想吃你做的饭。”我没有回那条消息。我当时在加班,觉得等会再说也来得及。九月中旬的时候朋友过来帮我打扫卫生。我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纸箱。是以前搬家时装杂物的,一直没拆开。打开来是一些旧衣服、几本书、一个杯垫,还有一沓草稿纸。翻着翻着,一本熟悉的本子掉了出来——她的日记本。
她写得很碎,没有起承转合——写她小时候在养育院的记忆,写她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写她第一次出岛时看到海,写自己的人生愿景,但这仅仅占不到四分之一的纸张。后面的所有都是从住进这间房子开始的:“他今天在沙发上睡着了,外套没脱,我给他盖了毯子。他醒来说谢谢,我说不用谢,他就又睡了。我觉得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笨的人,最笨但最好。”“我不知道我还能活多久。我查过了,那个病的数据不太好,但我想不要紧,我有爱我的人,也有我想要去爱的人了。我有李奶,有我那个笨室友,还有楼下那棵柿子秋天会结果。这些就够了。我已经足够幸福了。”“其实我想告诉他我喜欢他,但我觉得他知道。不知道也没关系,我会一直陪着他。”每一篇,都是与我有关的日常琐事。我们把用不到的东西都收集起来,送到养育中心。又和院长唠嗑了一阵,独自两人时她跟我说:“阿然那会在这是很孤僻的,可能也是因为身子不好,经常一个人待在角落里。但是决定和你一起离开这里的时候不一样,我第一次见她笑得那么开心。”我才意识到,从一开始,我便走进了她的全世界。没有家人,缺少陪伴的她,渴求着深度的联结,害怕名为“孤独”的毒药。冬天之前,李奶有天叫我去吃饭,做了一桌子菜。我问是不是有什么好事,她说没有,就是一个人做饭懒得做,多一个人吃得香。
饭桌上她突然说:"博文回去之后老念叨你,说下次来还要跟你打游戏。"我说随时来。"那孩子挺喜欢你的。"她夹了块排骨到我碗里,"也喜欢阿然。你记得不,阿然以前也爱坐那个位置吃饭,挑食,葱姜蒜全剩在碗底。""记得。""她走的那天偷偷给我叫过去,嘱托我以后多照顾照顾你,你一个人出来这么远不容易,要你按时吃饭,少喝酒,赚到钱就花,别苦了自己。"李奶说完低头扒饭,筷子扒拉得很响。我没接话,慢慢把碗里的饭吃完了。排骨有点咸,但她做的永远是这个味道——和阿然说的一样,比外面馆子好。我还问过朋友,问他想不想阿然。“想啊,当然想啊,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发呆的时候偶尔还会想起她,想起我们那些没心没肺的日子。但是,因为有你在,所以我才没说出来。”
我一脸错愕。“这是什么意思?我......我一直和平时一样,该干嘛干嘛,该吃吃,该喝喝,该上班上班。”“因为你已经离不开她了吧。我想你的思念,早就深入了你的灵魂。你是那个最想让她留下来的人。”我发出了如同新生婴儿般却是大人的啼哭,这么多年压抑在心底的,被成功命名为“思念”的情感一时崩涌而出,夹杂在夜晚江堤的咸风中,直至新一轮的太阳升上天际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