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二研三的时候看了大量的外国文学名著,其中尤其喜欢《群魔》。甚至可以说看序章的时候就被斯塔夫罗金的形象震撼住了。那是被一种可能性彻底攫住后的迷乱感,危险但极富诱惑力。我在此前幻想过理性的极大意义,但从未胆敢想过以此为宗旨藐视其他一切事物。我不敢想,更不敢做,因为我害怕失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如此害怕。离开了熟悉的城市会因丢失熟悉感而害怕,假期在美景旁边看到帅哥美女会因丢失自信而害怕,回家奔丧看到亲人的遗像会因丢失关心而害怕。害怕无处不在,恐惧徘徊于心。
我确实是个软弱的人,我一直是个软弱的人。
打算还是尽量每天做点记录比较好。不再纠结某种固定的形式,写小说还是太费精力了,写写随笔就相对轻松太多了。
谈谈刚看的《解构哈里》。在哈里逐步的自我解剖,我逐渐感受到此人的可恨、可爱以及可怜之处。他从没刻意隐藏什么,只是发现了一段又一段新的激情。他从来不知道什么什么是适可而止,他只是在不断地在自我发现与自我厌弃中反复循环。其实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他确实是一个过分勇敢的人。只要顺其自然,他真的不惮于做任何自我毁灭甚至毁灭他人的行为。这是他的自由,但也成了他的枷锁。注定毁灭但也乐此不疲,确实是一个不适合走向婚姻的人。他精神自由,但也永远无法把控自由的限度,毕竟下一个女人永远能保持新颖而迷人,而眼前的糟糠之妻在拥有后总是千篇一律。